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应急赣市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六)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八)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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