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隶属国家消防救援局,是黑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5.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7.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二、决算编报范围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决算单位包括:消防救援总队本级,各地(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为中央财政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下辖预算单位163个(含汇总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三级预算单位15个,四级预算单位147个。
2024年度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收、支总计612,876.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8,395.87万元,增长19.1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部追加了队伍以前年度养老和部分医疗保险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5,400.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2,037.44万元,增长8.82%,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部追加了队伍以前年度养老和部分医疗保险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810.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36%。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345.59万元,增长146.81%,增加的原因是补缴队伍以前年度养老和部分医疗保险。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81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91.28万元,占23.33%;卫生健康支出9,438.84万元,占2.80%;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9.99万元,占3.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8,060.22万元,占70.68%。
2024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7,778.12万元,支出决算为336,8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0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531.68 万元,支出决算为26,38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
3、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5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9,0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医疗保险预算到位后,经社保部门沟通,于下年度完成补缴工作,因此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资金无法完全支出。
4、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 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9.82万元,支出决算为 4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医疗费的支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需根据队伍人员就医需要进行开支。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7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86,816.82万元,支出决算为86,70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10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51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58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6.07万元,支出决算为643.26万元,完成预算的6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959.5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支出决算为643.26万元,完成预算的67.04%,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支出相应减少。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4.49万元,比2023年增加7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队伍业务水平持续进步,队伍开展线下会议、培训业务增多,相应增加支出。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3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7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2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24.3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有车辆277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404辆、执法执勤用车52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84辆、其他用车15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8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总队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申请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二级项目及非财项目275个,申请预算资金173,646.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重点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论证充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实际需求相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控措施有效,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规范有效;项目预期的绩效目标完成率高,均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时效性强。
1.服装护具及伙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各预算单位根据2024年伙食实力,逐月请领伙食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全省148个伙食补助费项目共执行预算11,091.49万元,伙食标准执行准确率100%、预算执行率为99.25%、专款专用率为100%。其中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9.91%,预算总金额1031.64万元,执行总金额1,030.68万元,由于年末经费未及时支付,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9分。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佳木斯支队本级伙食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4.61%,预算总金额186.15万元,执行总金额157.50万元,地方财政伙食费资金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50分。鹤岗支队警勤中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3.42%,预算总金额172.95万元,执行总金额1,161.57万元,因财政年底封账,供应商年底结账发票未开具齐全,暂未全部执行完毕,且年底实际用餐人数较之前月份有所减少。预计在下年度按标准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分。鹤岗支队萝北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5.01%,预算总金额50.95万元,执行总金额48.41万元,因伙食采购供应商年底发票未开具齐全,暂未全部执行完毕。预计在下年度按标准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9分。鹤岗支队绥滨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5.82%,预算总金额62.23万元,执行总金额59.63万元,伙食费按照实际开支进行结算,年末几天因系统原因停止支付,暂未全部执行完毕。预计在下年度按标准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6分。鹤岗支队兴安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7.70%,预算总金额68.84万元,执行总金额67.26万元,因年内1名专职消防员辞职,导致其他资金的伙食费支出减少,与实际预算偏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5分。七台河支队勃利县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8.77%,预算总金额64.99万元,执行总金额64.19万元,由于大队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4分。黑河支队北安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为96.06%,预算总金额131.28万元,执行总金额126.11万元,由于12月份伙食费未及时核销,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5分。大庆支队特勤大队伙食补助费项目预算执行率93.15%,预算总金额为216.73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01.88万元,由于大队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3分。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有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了100%,预算总金额9,736.76万元,执行总金额为9,736.76万元,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大庆支队新建开发区消防站配建室内训练馆项目。该项目总预算资金100万元。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停建,待财政回收资金。省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总金额3,157.39万元,执行总金额为834.60万元,预算执行率26.43%,由于该项目申请国债资金匹配,部分资金不再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60分。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1.83%,预算总金额为7,430.0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6,079.62万元,剩余资金,后期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8.20分。哈尔滨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45%,预算总金额5813.97万元,执行总金额26.54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部分项目被叫停,预算指标由财政收回,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0.1分。哈尔滨市道里区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2565万元,执行总金额0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哈尔滨市道外区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605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前卫大街消防救援站体技能训练馆项目。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依兰县消防救援大队体能训练馆项目预算总金额65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综合体能训练馆项目预算总金额65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消防科普教育(水上)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120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消防救援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215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佳木斯支队桦川县悦来大街消防救援站营房“四热一干”维修改造工程预算总金额600万元,执行总金额221.01万元。工程进度较慢,待后期按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70分。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30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兰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300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未批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经济开发区经三路消防救援站项目预算总金额1684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347万元,预算执行率79.98%,此项目已竣工,待决算评审后结算尾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迎春镇消防站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1285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037万元,预算执行率80.70%,此项目已竣工,待决算评审后结算尾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和战勤保障站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预算总金额2858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677.82万元,预算执行率93.70%,由于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并未完成财政结算评审,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8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消防救援大队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230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888.78万元,预算执行率82.12%,由于该项目尚未完成财政结算评审,本年度未完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6分。黑河市桥头区消防站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3216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103.30万元,预算执行率65.40%,该项目由于桥头区消防站主体项目完工后,内部装修及通水通电预算待市政管网接入后方可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1分。嫩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147.36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43.77万元,预算执行率97.56%,该项目已完工,剩余金额待财政收回,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8分。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塔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198万元,执行总金额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138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106.89万元,预算执行率80.21%,此项目已竣工,待决算评审后结算尾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消防站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3101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930.53万元,预算执行率94.50%,此项目已竣工,待决算评审后结算尾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5分。金林区花园街消防救援站室内训练馆及室外训练塔新建项目预算总金额598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30.28万元,预算执行率21.78%,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因冬季停工造成未能全部执行,预计2025年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24.3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消防救援大队松岭大街消防救援站新建营房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285.11万元,预算执行率85.67%,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因冬季停工造成未能全部执行,预计2025年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6分。
3.资产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安达市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营房围墙改造项目预算总金额32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4万元,由于采购招标流程未完成,待后期支付相关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49.10分。备战世锦赛集训环境战勤保障基地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总金额2400.53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690.86万元,预算执行率70.44%,剩余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后期按进度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
4、综合性消防救援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有5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了100%,预算总金额8515.62万元,执行总金额为8515.62万元,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哈尔滨市道外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预算总金额3115.04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029.38万元,预算执行率33.05%,因区财政资金紧张,未达到拨款数。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2分。举办第19届世界消防救援锦标赛项目预算总金额1851.4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120.38万元,预算执行率60.52%,由于马迭尔集团项目执行进度较慢,剩余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2分。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预算总金额60,835.0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51,322.31万元,预算执行率84.36%,由于采购数量较大,时间跨度较长,剩余金额已完成招投标,待后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4分。哈尔滨支队13个地方财政安排综合性消防救援项目,预算总金额10751.5万元,执行总金额0元。由于财政资金压力大,部分项目被叫停,预算指标由财政收回,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综合性专项项目预算总金额782.3万元,执行总金额为81.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44%,由于市财政资金压力大,部分项目被叫停,预算指标由财政收回。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1分。依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综合性专项项目预算总金额42.1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0万元,预算执行率47.51%,县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下一步大队将积极协调县财政补齐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54.8分。牡丹江支队地方财政购置消防车等装备项目预算总金额1077.3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884.75万元,预算执行率82.13%,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2分。牡丹江支队地方财政购置水枪水带等装备项目,预算总金额30万元,执行总金额0元。由于地方未批复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佳木斯支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1075.49万元,执行总金额为515.26万元,预算执行率47.91%,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8分。佳木斯支队同江大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105万元,执行总金额为39.98万元,预算执行率38.08%,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8分。绥化支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4项预算总金额1410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63.82万元,预算执行率18.71%,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8分。七台河支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2250.32万元,执行总金额为123.93万元,预算执行率5.51%,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53.3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消防救援大队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及车辆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3800万元,执行总金额0元。由于地方未批复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勃利县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250万元,执行总金额0元。由于地方未批复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黑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1097.67万元,执行总金额为637.74万元,预算执行率58.09%,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2.7分。嫩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147.78万元,执行总金额为87.99万元,预算执行率59.54%,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3分。大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1665万元,执行总金额为0元,预算执行率59.54%,由于地方未批复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0分。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地方财政安排装备购置项目预算总金额2609.89万元,执行总金额为2198.83万元,预算执行率84.25%,财政资金紧张,不能及时支付所有款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78.4分。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科研单位开展专用产品检测等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科研单位房屋租赁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科研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的试制产品销售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开展消防技术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所主管承担科研任务事业单位开展消防装备等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财政部核定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经费。
(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财政部核定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消防救援队伍新的工资政策尚未落实,住房公积金预算暂按转制前办法支付退出消防员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消防救援队伍新的工资政策尚未落实,购房补贴预算暂按转制前办法支付退出消防员的购房补贴。
(十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部门机动费项目支出及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各项支出。
(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